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5:02:48 来源:乐山人大
《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2月3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1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614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发送至电子邮箱:743143974@qq.com。
联系人:冉启辉 0833—2129370
附件:1.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2.关于《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