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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21年度第四次 会议暨《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6-25 18:13:23  来源:乐山人大

6月23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暨《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协调会,通报《条例(草案)》二审后的论证修改情况,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何金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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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淑芳强调,立法是统一思想认识、寻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要在“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则指导下,抓紧论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保障城市管理更规范,让人民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全过程民主立法,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门店牌匾等制度设计要充分考虑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多地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命令来规范各类主体行为,做到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省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及时向市委汇报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与制定“三江两岸”岸线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地方立法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关系,推进高质量立法。市政府要提前谋划制定《条例》的配套规定和权责清单,科学划定行政机关职能职责,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能够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