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于刘平等的任免

发布时间:2023-02-13 19:31:44  来源:乐山人大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3年2月13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傅晓兰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乌建英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童红兵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霞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红英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平(女)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苏微颖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文勤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开运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黎琳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谭媛媛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刘平(女)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苏微颖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文勤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开运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黎琳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谭媛媛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刘平(男)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童渝婷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