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2-13 19:38:03  来源:乐山人大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3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在乐山城区召开,会期预计2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乐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乐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乐山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乐山市2023年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