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巢引凤来 同心聚力筑根基——《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出台记

发布时间:2025-12-13 12:26:08  来源:乐山人大

大小凉山腹地的峨边彝族自治县,99%区域为山地,彝族人口占比近半。长期以来,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其乡村振兴的“瓶颈”:乡村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缺口超30%,青年科技人才占比不足5%,竹笋加工、文旅开发等特色产业技术人才“一才难求”。2025年4月18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同年11月26日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历经20个月调研打磨、涵盖七章49条的法规,是四川省首个少数民族地区关于人才发展的条例,既填补了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人才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更是少数民族地区以法治“筑巢引凤”、凝聚民族团结力量的创新实践。

锚定时代需求 直面人才痛点

峨边的人才困境并非个例,而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共性难题:引进人才“水土不服”:部分技术人才不熟悉彝族农耕习惯、不懂彝语,推广技术受阻;本土人才“成长受限”:彝绣、漆器等非遗传承人因缺乏技能认证,难获政策支持;现有政策“长效不足”:此前虽通过放宽招聘、发放补贴等举措引进40余名急需人才,但分散政策难以形成持续吸引力。

破解困境的契机,源于国家战略与地方自治权的双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强调,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这为峨边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立法自治权。同时,借鉴其他民族地区的人才立法经验,2023年下半年,峨边在全省率先启动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将《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以法治手段破解“引才难、育才弱、用才不活、留才不易”的问题。

凝聚民智民意  体现民主温度

《条例》的制定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族地区的生动实践。从启动到出台,每一步都紧扣“问计于民、凝聚共识”。

——高规格组织,确保立法方向。2023年11月,峨边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起草组与调研组。起草组由县人大法制委、人社局牵头,联合高校法学专家团队;调研组由县领导带队,覆盖13个乡镇“蹲点调研”。工作组明确“三个结合”原则:国家政策与峨边实际结合、群众需求结合、产业发展与民生保障结合,仅“人才定义”条款就经3次讨论,最终将彝绣艺人、民间医生等纳入人才范畴,确保立法贴合民族地区实际。

——广基层问计,吸纳多元声音。立法过程中,工作组召开座谈会43场,发放问卷503份,收集建议69条,覆盖汉、彝等多民族群众。在白杨乡瓦洛村,村民提出“吸引外出青年返乡创业”“培育彝绣人才”的需求;毛坪镇竹笋加工园区企业呼吁“柔性引进深加工专家”;县民族中学教师反映“基层职称评审难”。这些建议均有吸纳融入:如“支持项目合作、兼职返聘等柔性引才方式”“放宽基层教师职称评审学历年限要求”“培育文化传承类农村实用人才”,让各族群众的诉求融入立法细节。

——多轮次精改,保障法规实效。《条例》历经县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两次讨论、省市人大两次指导,从初稿58条精简至49条。一审新增“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破解“引才无指标”难题;二审补充“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强化乡村振兴导向;三审增设“骗取人才资金追责条款”,防范政策落地风险。每一次修改都紧扣峨边实际,确保条款“可操作、能落地”。

深化“引育用留”人才战略  彰显彝乡特色

《条例》以人才“引、育、用、留”为核心,既构建通用法治框架,更注入峨边专属设计,精准回应民族山区需求。

——引才:打破壁垒,精准聚才。针对“引才难”,《条例》打出组合拳。坚持“需求导向、实效目标”,创新引才机制:引才方向聚焦“绿色硅谷”上游产业、有机农特产业、文化特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现人才与产业精准匹配;引才方式突破户籍、学历等制约,鼓励项目合作、兼职返聘等柔性模式,对国家领军人才、特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保障措施上,核定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推行“带薪见习”模式,让各民族英才“引得进”。

——育才:扎根本土,传承特色。《条例》将“本土人才培育”单列一章,突出民族特色。坚持“本土培养+外部引进”,培育扎根力量:培养体系覆盖产业、乡村、教育卫生领域——支持企业与职校“订单式”培养产业技能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传统艺人等乡村人才,制定教育、医疗本土人才专项培养方案;政策上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依据相关规定放宽职称评审学历与年限要求,建立人才库管理制度,鼓励培训与学历提升,形成“培养—使用—提升”良性循环,让本土人才“育得出”。

——用才:释放活力,倾斜基层。为避免人才“英雄无用武之地”,《条例》打破“五唯”评价体系,以“创新能力、实效贡献”为导向,如农业人才考核侧重“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建立“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为技术攻关“试错”兜底;对艰苦岗位人才,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优先倾斜。

——留才:多维保障,融入关怀。“留才先留心”,《条例》用11条构建全周期保障,坚持“服务至上”,以全方位保障留住人才。政策激励上,为高层次、急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购房/租房补贴、科研经费,实施人才表扬奖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上,搭建数字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解决子医疗保健等难题,尤其关注少数民族人才生活需求,实现“留才留心”。

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条例》施行将为峨边提供法治保障,推动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与共同体意识铸牢。

——推动产业升级,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人才将为重点产业注入活力,竹笋产业引进农业技术人才改良品种、研发深加工技术,延长产业链;文旅产业培育文化传承与管理人才,推动彝文化与旅游融合;新型材料产业集聚技术人才攻关,提升竞争力。人才红利将提升产业竞争力与经济质量,为各民族群众提供更多就业增收渠道,推动共同富裕。

——提升公共服务,增进群众福祉。《条例》支持教育、医疗、乡村治理人才建设。引进培育优秀教师,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各民族青少年交融;加强医疗人才培养,改善基层医疗条件,解决“看病难”;培育治理人才,提升基层效能,维护稳定。公共服务升级将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深情感联系,强化“五个认同”。

——促进民族团结,凝聚发展合力。《条例》为各民族人才提供平等发展平台。外来人才带来先进技术理念,本土人才熟悉本地情况,各族人才在协作中优势互补、携手共进;对民族文化传承人才的支持,将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现代文明交融,增强文化自信。共同奋斗中,各族群众向心力将不断增强,彼此的情感联结愈发紧密,价值认同持续深化,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

人才兴则民族兴,人才强则县域强。《条例》的制定与施行,是峨边运用自治权破解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新实践,也是少数民族地区立法赋能人才的范例。在法治护航下,峨边正以“聚才”之势,开启彝乡高质量振兴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