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秉国辞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12-09 16:33:11 来源:乐山人大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秉国辞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20年12月7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秉国辞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其辞去院长职务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