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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07 15:42:06  来源:乐山人大

4月6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结合正在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专题研究在《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中如何处理涉及物业管理的立法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何金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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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市中区街道办事处代表等踊跃发言,立足岗位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参会人员发言后,何金文强调,制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纳入了今年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计划,《条例(草案)》拟于本月提请二审,各相关单位务必高质量推进立法进程。

何金文指出,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但在立法上两者调整的对象、重点等不尽相同,两者既不能截然割裂、又不能相互替代。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在按程序全面系统修订,将解决物业管理领域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届时可以制定实施性、配套性细则。地方立法应当突出地方特色,重在立足本地实际进行补充行、先行性、创制性制度设计,不搞“重复立法”、不搞“大而全”,与会同志认为我市没有必要专门就物业管理进行地方立法的意见值得肯定。与此同时,参会的各单位要聚焦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与城市管理关联性强、市民关注度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与上位法相衔接、不抵触的前提下,深入论证、精心拟订制度规范,4月8日前提交成果,为修改完善《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相关条款提供实践和智力支撑,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