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14 09:31:57 来源:乐山人大
2月1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阿刘时布、贾志华、周伦斌、罗新礼、廖策军、周华荣,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赵迎春、雷建新,市政协副主席张旭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委成员、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分组审议了《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和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修正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毛剑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要乘势而上,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认真落实“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要求,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好《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任务。要奋发有为,全面提升履职质效。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勤勉高效履职,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丰富乐山人大工作实践。要科学统筹,有力推动常委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年度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