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6-06-29 22:46:27 来源:乐山人大
6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书面传达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利平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刘文斌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好城市合作提质扩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乐山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乐山市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30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书面审议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新礼、廖策军、左小林,秘书长白冰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秀航、副市长刘文斌,市政协副主席金漫,市检察院检察长陶成,市监委、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预算委、社会委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