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26 00:04:00 来源:乐山人大
4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专题询问督办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24个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会议还书面审查了市政府关于办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传达了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对标对表、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水平。守正创新、奋发有为,持续推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乐山篇章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刘时布、贾志华、罗新礼、廖策军、周华荣,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德平,市法院院长邓鹏,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城环资委成员,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