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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5:05:00  来源:乐山人大

《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23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1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614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发送至电子邮箱:743143974@qq.com

联系人:冉启辉  0833—2129370

 

附件:1.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2.关于《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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