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相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8-30 16:22:00 来源:乐山人大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相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2年8月29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晰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名称及职能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推进地方人大高效协同工作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更名的议案,决定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挂“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大代表联络处”牌子)更名为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不再挂“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牌子;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挂“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牌子;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