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10 16:43:58  来源:乐山人大

一、坚定把牢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代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立足人大职能和代表职责,统筹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依法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

2.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代表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引导代表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采取“线下+线上”等方式持续深化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准确把握代表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4.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对选民登记、选区划分、代表结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指导,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5.扎实做好市九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优化代表结构比例,配合组织、统战等部门,做好代表名额分配、连任人选建议等工作,精心指导县(市、区)人代会依法选举市九届人大代表,认真组织筹备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市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

二、积极深化“两个联系”

6.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通过座谈、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经常性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落实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专业小组机制,各专业小组全年至少开展1次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组织的有关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

7.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根据常委会统筹安排邀请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8.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引导代表把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与所在行业、相关领域人民群众的面对面交流。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履职作表率、建功新时代”实践活动,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基层联系点等平台,组织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9.用好代表之家。认真落实《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用好“人大代表之家”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乐人办〔202517号)精神,规范组织开展代表之家活动,督促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进“家”参加活动、联系群众,进一步落实“四六四”群众意见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0.做好票决制工作。指导县乡两级持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充分发扬民主,精准对接民需,严格票决程序,高标推进项目,持续跟踪问效,确保落地见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1.推进人大代表与12345热线双向互动工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快速办理机制,构建“群众诉求快速收集、代表履职精准对接、政府办理及时高效、社情民意深度转化”的闭环体系,动员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改革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收集、反映群众“身边的事”“共同的事”,推动代表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12.组织代表调研视察。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省委、市委中心大局,组织代表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代表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同时,发挥代表行业专业优势,积极邀请有关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

四、持续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效

1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内容质量。持续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学习培训,坚持代表议案建议预提交工作机制,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增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整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质量。

14.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用好乐山“数字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坚持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在会期集中统一交办。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工作机制,督促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在办理全过程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代表参加会议、座谈、调研等方式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推动各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加强跟踪落实并及时向代表通报。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答复情况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市人代会召开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机制。

15.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制定代表建议督办方案,探索市委主要领导至少牵头督办1件代表建议,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工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全面督办工作机制。4月召开2026年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推进会,8月听取和审议2026年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对闭会期间的建议做到即收即办、逐件反馈。通过办好一项建议,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

16.做好国省代表建议服务工作。用好国省“两会”平台,聚焦“十五五”规划、乐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协调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形成一批需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言的建议稿,为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提出高质量建议做好服务保障。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

17.积极开展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县(市、区)制定直选代表述职计划,扩大代表述职的覆盖面,激发选民参与热情,增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口头述职比例达到 25%以上(述职的代表主要为连任代表)。

18.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市人大代表增补、退出机制,依法按程序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

19.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健全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制度,依托乐山“数字人大”代表平台及时记录代表出席人代会、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情况。加强与有关机关、组织的协同配合,做好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人大代表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人大代表出席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多形式开展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20.继续开展代表工作通报激励。积极组织参加省“四个一百”代表工作典型案例汇集活动,继续通报一批“代表建议”“人大代表之家”“票决项目”“代表履职事迹”典型案例。加大代表工作宣传力度,强化代表履职事迹正向宣传,展现新时代代表履职风采,不断提高代表工作知晓度、满意度。

21.切实加强代表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扎实开展“谋实事、务实干、创实绩”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2.持续增强代表工作合力。保持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常态联系,加大常委会机关内部代表工作协同力度,加强对县(市、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形成代表工作更大合力。

23.深入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持续优化乐山“数字人大”代表平台功能,加强推广应用,为深化“两个联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履职登记、学习交流等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支撑,为代表工作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