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时间:2026-05-28 09:33:16 来源:乐山人大
5月27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市第12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于2026年8月1日起生效施行。
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以下简称“东风堰遗产”)位于夹江县青衣江流域,始建于1662年,历经不断修缮维护,持续发挥灌溉作用,现灌溉面积7.67万亩,2014年首批入选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成为乐山三大世界级遗产之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解决东风堰遗产保护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对乐山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立法,不设章节,共2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确定保护对象。将东风堰遗产明确为在用类灌溉工程、遗址类灌溉工程和相关遗产三大组成部分,严格实行分区分段保护,划定遗产核心区域、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二是厘清管理体制。明晰市县乡三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东风堰遗产保护管理机构职责,鼓励基层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东风堰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鼓励通过社会捐赠、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式筹集遗产保护资金。三是强化保护措施。针对东风堰遗产保护特点,规定规划保护、名录保护、专家咨询、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评估和维护修缮等制度,统筹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科学合理设定建设管控措施,突出重点完善禁止性规定。四是加强利用传承。鼓励开展东风堰灌区续建配套和智慧化改造,以东风堰——千佛岩景区为核心,开展遗产保护传承和活态展示展演,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灌溉效益、防洪效益、生态效益、旅游效益和文化效益。五是完善法律责任。在衔接执行上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在灌溉工程和相关历史文化遗存上刻划、涂污,以及擅自移动、损坏遗产保护标识标牌等违法行为补充完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