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鹏辞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的请求的
决定
(2026年8月27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邓鹏辞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辞去法院院长职务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