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5-08-01 10:17:42 来源:
由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乐山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打造“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的幸福美丽嘉州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让城市像海绵一样。

乐山市竹公溪分洪道工程(资料图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图)
回应迫切需求
从洪灾到省级示范的法治跨越
乐山“襟带三江”的特殊地理格局,水是城市灵魂,也曾带来挑战。2020年“8·18”特大洪涝灾害的深刻教训,以及城市化进程对自然水文特征的改变,让城市内涝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安全保障迫在眉睫。
《条例》的制定,正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海绵城市的要求,将市委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的决策与人民群众对宜居安全环境的期盼转化为法治实践,同时兑现乐山入选省级海绵示范城市时的立法承诺。
凝聚社会民意
法规给城市装上“法治海绵”
该《条例》制定过程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网络平台、发函调研、立法听证会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60余条,进行了十余轮修改。市民关注的焦点,如重点治理竹公溪沿线内涝等问题及建议被吸纳进法规。
《条例》共26条,体系完整,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