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20:25:14  来源: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将于2026629日下午2:3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楼会议室召开,会期预计半天。现将公民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一)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书面)

(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友好城市合作提质扩容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民生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山市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山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乐山市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利平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十一)听取和审议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二)人事任免

(十三)其他事项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626日下午17: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2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33-2136050(传真)

    箱:757010692@qq.com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625日